
“六合彩”输100万集资诈骗被判刑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9月04日02:33 海峡都市报
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陈岳山
本报讯 尤溪一服装专营店女老板陈某,在赌“六合彩”输100万元后,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幌子,向亲戚、朋友集资达一百多万元,继续六合彩参赌,导致债台高筑。日前,尤溪县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,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陈某自2004年迷恋上“六合彩”,先后输了一百多万元。为还赌债,她以其经营的服装店需要资金周转和投资房地产项目为名,在明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,以支付高额利息及3年可分红6至7倍的高回报为诱饵,向谢某等18位亲戚、朋友集资达一百多万元。案发后,陈某尚有一百七十多万元的六合彩债务无法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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